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要求,切实维护老年人在信息时代下的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利用3年的时间,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使用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充分保障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各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二)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志愿培训服务。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在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政务便民、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组织动员社区服务人员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组织涉老相关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培训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兴趣示范小组、智能技术运用比赛等形式,动员运用智能技术能力较强的老年人带动、帮助、培训其他老年人,提高有意愿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习点等的学习课程,并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四)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五)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编制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开发简明易懂的培训教材,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全社会增强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责任意识。鼓励各地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编制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六)提倡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探索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纳入其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辅导,帮助老年人甄别各类不实信息。尊重老年人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在银行、医院、购物、出行等必须运用智能技术的场所和生活场景,动员家庭成员为老年人代办相关业务。
(七)大力开展智能产品社会募捐活动。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印发通知,在全国启动“智慧助老”行动。建立行动组织协调办公室,组建行动咨询专家库。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项调研。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各地围绕行动目标,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针对行动的调研评估,积极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对“智慧助老”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将各地在行动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推广,并适时上升为国家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协调动员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评估指导。各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评估,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对于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全国老龄办将结合舆情监测情况,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内容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宣传倡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