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3月底,南阳市共计421万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地全部纳入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163处、7.98万平方米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全部登记造册、有序移交,129处、17.7万平方米闲置公有用房全部改造利用到位,198处、32万平方米新建补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建成。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南阳市制定了《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素保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严格对照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限时清查清理到位。在养老用地方面,对已批已建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全部办理用地手续;对未批已建的养老服务用地,实行划拨、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因故无法实施的养老服务用地,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收回,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人均养老用地标准,制定市县年度用地计划,保障用地供给。
成立“两清”工作专班,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坚持“四个结合”,做到“五个一律”,确保“两清”工作清理到位、规划到位、使用到位。
为巩固“两清”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南阳市设计了一套规范完整的程序和方法:一是制定《社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移交确认书》,明晰建设单位和规划、住建、民政等部门权责,明确用房移交的程序、标准、条件,对用房的登记、管理、使用进行规范,并将民政部门签字的《确认书》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前置条件。二是以县为单位对养老服务用地进行清理核查和规划布局,由民政部门对规划部门下达《养老服务用地规划建议书》,明确用地标准、面积、具体位置等,并纳入本级相应规划。三是对闲置公有用房加强整合利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房屋所有权单位与使用权单位签订《公有用房整合利用协议》,填写《备案书》,报市民政局备案,非因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