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兜牢民生底线;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会议指出,保障基本民生是群众突出关切,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增多。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和兜底力度。
对养老托育服务业实施帮扶措施
会议指出,养老托育服务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这两个行业受疫情影响大、普遍经营困难,要实施一系列帮扶措施。
主要包括:
1.对养老托育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至今年底;
2.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举措,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
3.对养老托育服务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一次性退存量、按月退增量;
4.各地今年内顶格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表示,对于养老托育服务业的这些减免措施,一方面与国家鼓励普惠养老和托育,给予种种政策扶持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今年的大环境有关。疫情散发对一些地方影响比较大,特别是养老和托育行业,疫情之下,养老院和托育机构经营困难,受到影响比较大。“推出免房租、退税等减免措施也是为了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推出了针对养老服务领域的帮扶举措。近日,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提出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落实减免缓缴房租政策等具体举措,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
该《措施》明确,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省级对全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防疫补贴,用于购置必要的防疫物资设施设备等。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预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或适当上浮运营补贴标准的方式,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对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
同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等险种。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免收疫情期间管理费;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养老机构中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减免6个月租金,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养老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帮扶,并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具体期限和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