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我省发布省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下称“标准”),将于2020年7月30日起实施。科学、统一的分级护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有利于养老机构提供更细致的老年护理服务,进一步引导我省照护行业规范发展。
“当前全国养机构护理级别、分级名称各不相同,缺少统一的服务规范,由此出现不同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标准不一,老年人转院时需要重新进行身体评估等情况。”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此,标准起草团队在我省各地多家养老院开展调研,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和沟通、健康风险及照护难易程度等情况将护理级别分为三级、二级、一级、特一级、特二级、特三级、专需等七类,并细致区分了不同护理级别的分级依据,如无法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为二级护理、无法自行翻身为特三级护理。
此外,该标准还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分级护理服务规范。以专需护理为例,在基本服务外还应为老人提供持续的床边护理并随时记录特殊情况,通过制订护理计划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压疮护理、康复护理及其他专业护理服务,为失智老人安排专门照护区域、开展认知训练等。
附件:DB33T2267-2020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