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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财政强化资金保障,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编辑: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于:2020-08-20 11:43
阅读:1478

近年来,平顶山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大养老服务事业经费投入。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7—2019年全市安排用于养老方面资金共计13712万元,其中:安排专项资金2583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安排资金1094万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贴;安排资金6251万元,用于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根据各县(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面积以及相应的补助标准进行分配下达;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养老资金3784万元。2020年1—5月,全市共申报与养老相关的上级资金4037万元,在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资金保障的同时,积极开展调研,科学分配资金,提高养老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积极申报上级资金,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5家中标单位,整合运用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需求。

三、落实高龄津贴发放制度。研究出台《平顶山市民政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民〔2019〕61号),对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经费保障、发放办法、管理要求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高龄津贴发放月报制度,每月听取各县(市、区)高龄津贴发放落实情况,统计发放人数、资金等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等媒体对高龄津贴发放制度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全市每一位80岁以上的老人都能享受到津贴。2019年全市共发放资金504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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