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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及监事成员的通知

编辑: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于:2023-04-13 17:11
阅读量:1168


豫老协〔2023〕第5号 


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换届要求和《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2023年9月任期到届,第三届理事会成员需经协会换届筹备组审核把关、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提交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更好地做大做强河南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拟选拔一批年轻有为、热心老龄事业、有责任心、有担当、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请有意为河南省养老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会员单位领导,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申报表”填写完整,附一张电子照片并加盖公章后(电子版)报协会秘书处综合办公室。

邮箱:hnpsia@126.com      电话:0371-55679758

 

附件:1.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遴选条件

2.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申报表.doc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员遴选条件

 

根据《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2023年9月份任期到届。2023年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重新遴选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人选。为使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第三届理事会的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遴选条件如下。

一、理事的遴选条件

1.加入协会一年以上的会员单位;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和行规行约;

3.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获得过市级以上行业内表彰或荣誉;

4.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在行业内或区域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或新建资金规模100万以上;

5.按规定缴纳理事单位年度会费,积极参加理事会的活动,履行理事职责和义务;

6.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团结会员,维护行业利益;

7.协会理事原则上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当单位法人代

表不能出任时,可由其指定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3.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6.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得具有近亲属关系;

7.无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三、监事会成员遴选条件

1.协会会员级涉老企业单位;

2.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和行规行约;

3.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在行业内或区域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从事本行业2年以上;

4.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5.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团结会员,维护行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