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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关于吸纳新会员的通知

编辑: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于:2022-01-06 11:33
阅读量:1052

豫老协〔2022〕第2号 


全省各涉老企业、社会组织: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核准登记,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在省民政厅的领导下,在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下,在全省各会员单位的齐心努力下,本会自成立以来在双向服务、行业自律、政策宣贯、协调督导、产业促进等方面为全省老龄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取得了一系列不俗的成绩,得到政府及企业的一致认可。为进一步壮大协会队伍,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本会《章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断吸纳新会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范围 

凡在河南省内依法成立、正常运营的与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相关的单位、企业、组织、院校等在省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二、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2名以上会员介绍;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入会申请表等;

(四)经本会常设办事机构讨论通过,并报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确认;

(五)由本会常设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承办本会委托的工作;

(六)单位会员按年度向本会报送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等资料;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提供有关资料。

根据《章程》规定,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如 2 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严重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后,不得再以本会会员的名义进行活动,缴交的会费不予退还。 

六、会费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一次,标准为200000元。

(二)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一次,标准为20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一次,标准为3000

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一次,标准为1000元。

本会在收到会费后由办公室统一开具会费收取票据。 

七、账户信息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户  名: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账  号:76200157400000381

八、入会资料要求

(一)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资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纸质件请邮寄到协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香山路迎宾路滌慮学院(省老年公寓北门)

(三)收件人:陈老师  电话:13903915246(同微信)

  

  

  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

  2022年1月6日